县委政法委采取六项措施促使公众安全感得到显著增强
今年以来,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,县委政法委继续把创建“平安潼关”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,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大力推进平安建设,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,增加了公众安全感,在工作中主要采取六项措施,即:
一是狠抓平安建设宣传工作。政法各部门继续深入开展“走村入户访万家”活动,广泛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方面的意见建议,归纳整理后集中解决。
二是不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。继续抓好命案攻坚,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,把打击的重点放在影响群众安全感、社会反映强烈的“双抢一盗”等侵财性犯罪和团伙犯罪上来。
三是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。公安机关制定巡逻工作实效考核量化标准,加强城区巡逻防范,切实提高见警率,管事率,现场抓获率。
四是加强涉法涉诉案件的排查调解工作。政法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涉法涉诉案件的排查调解力度,对排查出来的涉法涉诉案件要分类排队,夯实责任。
五是坚持抓好政法队伍建设。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,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,将“以案析理”活动作为政法部门的常态化工作,定期开展经验交流会,使干警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。六是强化督查、检查、奖惩措施。
县综治办将对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,坚持每季度搞一次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公众安全感电话调查,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、单位予以通报表彰,对于连续两次公众安全感排名全县末位,且群众知晓率不到70%的乡镇,由县综治办领导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诚勉谈话并警示通报。
通过以上六项措施,我县平安潼关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在上半年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,我县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(即公众安全感)达到84.99%,位居全省83位,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到66.56%,位居全市第一,有效的促使了公众安全感的增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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